2013年新国五条具体内容

2022-08-01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据新华社报道,这也是本届政府召开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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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购房全攻略教

2022-08-01
 买房置业,大多数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第一次”,然而作为动辄数十万元的大额消费,多数置业者由于对购房流程不甚了解,缺乏经验,往往会留下或多或少的遗憾。那么,首次置业如何把握好要点,尽量减少遗憾呢?记者本期带来的首次置业全攻略,希望能为即将第一次买房的读者带来参考。
  准备篇——
  买房前三大问题须“正视”
  能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许多老百姓的心愿。但往往在购房过程中却总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那么,在准备买房前,购房者应该做哪些准备?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准备一:明确购房需求 做好置业规划
  正打算买婚房的市民罗毅,原本只打算买套8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但无论是楼盘销售人员还是周围的亲戚朋友都认为,买房还是一步到位的好。然而,就收入情况来看,买大点的又很困难。此外,罗毅买房注重楼盘环境,而其女友则注重居住便利性,由于双方存在较大分析,致使大半年过去了,买房的事却毫无进展。
  置业提示:经常有购房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现在哪里的房子最好?在哪里买房最合适?同样的问题,面对不同的需求的购房者答案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权衡什么才是自己当前最迫切需要的,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应权衡大局分清主次,根据自己的收入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准备二:准备多少钱才能去买房
  市民杨先生终于凑够了首期款,可没想到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却告知杨先生还需支付房屋维修资金、三通费用等各项杂费共计1.5万元。虽然不过1.5万元,然而对于已倾尽所有在首付款上的杨先生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置业提示:除首付款外,一些楼盘在购房时还要求购房者必须交纳2%的房屋维修资金。一些有置业经验的购房者认为,购房切忌将所有存款都用于购房,因为买完房后紧接着就是装修房屋、置办家具、家电等,这些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在购房时,至少应保留1/3的存款。
  准备三:选好贷款方式 避免当房奴
  选择贷款年限时,为减少利息支出,张小姐选择了较短的贷款年限。然而,近来家庭月收入锐减至3200元。自此,扣除每月的银行贷款后,张女士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每月仅剩1000元。为此,张女士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年限、降低月还款额的申请。
  置业提示:据了解,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是房贷还款的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很可能会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甚至影响到家庭的生活质量。一般而言,消费者在贷款购房时,还款年限选择15~20年较为适中。若贷款年限过短,还款压力则相应较大,一旦未来发生变更则将为日常生活带来负担。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正确选择合适的还款年限。此外,在考虑贷款金额和年限时,不能单凭现阶段的收入标准来决策,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多考虑家庭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如保留一定的积蓄以备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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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要查看五证二书

2022-08-01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和“两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武汉市建委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
  房屋。在其领取的《商品房内/外销预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应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销售范围之内。
  二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执照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进行核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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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

2022-08-01
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
  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2000〗369 号):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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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摊面积怎么算
  买房公摊面积到底该多大?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公用建筑空间的主要有: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此外,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369 号文对于预售商品房的分摊面积,做了如下规定,“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土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者结算房价。在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根据这一规定,自去年10月份以后开盘销售的新楼盘,面积要测量两次:一次在预售前,一次在竣工后。
  由于目前大量开盘的商品房都是期房,建议买房人在购房时注意以下几点:
  把相关内容写进合同,并在合同中加一条:当面积结算发生误差时,分摊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比率也应当相应调整。比如买房人买了一套100 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果实测总建筑面积增加了3 平方米,那么套内建筑面积也应按比例相应增加,否则买房人补交了3 平方米的钱,很可能得到的是3 平方米的分摊面积。
  入住时向开发商索要测绘部门的实测报告,因为买房人随后要交纳的公共部分维修基金和房产契税,都和房屋面积有直接关系。
  房改房的面积结算与此不同。根据规定,单位按房改政策及价格出售的公有住房,不适用369 号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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