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 新变化 ——2014年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数据解读

2022-08-01

作者: 发布时间:2015-2-2 10:49:05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4年,全球经济总体增长乏力,处在复苏之中;中国经济在“三期叠加”的大背景下转入7.0%~7.5%的中高速发展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升级优化。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和全球资源供需形势传导至国内市场,对国内资源供求产生深刻影响。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的《2014年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新常态和新变化。

  国有建设用地—— 

  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调整,供应量呈持续下降态势

  数据显示: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1万公顷,同比下降16.5%。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4.7万公顷,同比下降29.9%;房地产用地15.1万公顷,同比下降25.5%;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31.1万公顷,同比下降1.9%。

  解析:201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依靠要素规模驱动。随着经济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与之相适应,国土资源供给正在出现调整,土地供需压力有所缓解。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从“扩规模”向“提内涵”转变,强化倒逼机制,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发现2009~2013年存在大量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一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因此,土地年计划安排使用量、批准建设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供应量等土地管理重要统计指标同比均有下降。 

  具体来看,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同比下降16.5%,供应量呈持续下降态势。其中,受工业增速下滑和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工矿仓储和房地产用地下降较大,分别同比下降29.9%、25.5%。各地为拉动经济增长,大规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手段,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大幅增加,供应占比达到2008年以来单季度最高,基础设施用地占比首次超过50%。

  主要监测城市地价——

  综合地价环比涨幅略有上升

  数据显示:2014年第四季度末,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业、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3522元/平方米、6552元/平方米、5277元/平方米和742元/平方米。四类用地价格环比增长率分别为0.94%、0.39%、0.69%和1.45%,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16%、3.90%、4.85%和6.03%。 

  解析:2014年第四季度综合、商业、住宅地价同比增速持续放缓,工业地价同比增速温和上升;综合、住宅、工业地价增速处于低速运行,商业则为平稳波动。 

  105个监测城市中,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线城市包括除一线城市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2个;三线城市包括除一线、二线城市外的69个监测城市。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组相关研究指出,2014年四季度以来,国内投资放缓,房地产市场疲弱,国内生产资料价格普降,政府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短期内作用难以显现,制造业年内整体低迷,工业增长缓慢,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11月21日,央行实施了自2012年7月份以来的首次降息,将一年期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25和40个基点,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旨在通过降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振经济。社会普遍认为,降息对房地产市场利好,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和销售企稳回升的预期有所加强,随着个人购房信贷的进一步放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略有回升,部分热点区域的土地市场出现回升,但对热度较低的土地市场影响有限,总体来看,土地市场基本平稳。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主要监测城市的综合地价环比涨幅略有上升。

  地质勘查投入——

  矿产勘查市场遇冷,勘查投入再次降低

  数据显示:全国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投入401.8亿元,同比减少12.6%。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1.7亿元,同比下降8.4%;地方财政投入99.1亿元,同比下降20%;社会资金投入221.0亿元,同比下降10.4%。

  一年来,全国新发现矿产地221处,其中大型31处,中型64处,小型126处。

  解析: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影响,我国地质勘查投入再次下降。2014年,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全球矿产品原材料需求降低,加上大宗矿产品高库存等因素的影响,矿产勘查市场遇冷,全年地质勘查投入再次降低。根据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受矿产品价格低迷、地质勘查投入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调整等方面的影响,预计2015年地质勘查投入规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缩减。

  对此,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地质勘查工作有自身的工作周期,不能随着经济周期波动,要未雨绸缪,提早应对。

  2014年,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承上启下的一年,第一阶段目标已然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启动实施。第一阶段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整装勘查”、“地质找矿新机制”等理念深入人心。这一年,全国各地找矿工作不断实现新进展、新突破,势头丝毫不逊前三年,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矿业权出让——

  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比重显著提升,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显现

  数据显示:全年共出让探矿权1270个,同比下降5.1%,出让价款59.5亿元,同比增长331.6%。出让采矿权2326个,同比增长18.6%;出让价款62.9亿元,同比增长19.1%。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比例分别为39.2%和86.5%,占比较上年分别提高20.9和5.2个百分点,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进一步提高。

  解析:以往受条块分割和行政干预影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恶性竞争和竞争不足并存,矿业权市场发育不够充分,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矿业权市场公开性、透明度不足,一些地方资源垄断开发和不正当竞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一些地方未严格限定矿业权协议出让范围,招拍挂制度执行不严。

  新常态下,按照中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体要求,2014年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统一开放”全国要素市场的步伐,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据统计,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比例分别为39.2%和86.5%,占比较上年分别提高20.9和5.2个百分点。

  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

  数据显示: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

  10907起,共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踪、2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9.2%、40.2%和46.7%,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好于往年。

  全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17起,避免人员伤亡3372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

  解析:2014年国土资源部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改革创新,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完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等一系列举措,全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部署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召开2014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和再动员再部署会,启动汛期专家分片驻守,组织200名第二批国家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分区包干,3000余名各级应急专家在各地分区指导和驻守,在部分地区开展专业队伍包县、包乡技术服务,开展气象预警预报。二是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全年实施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领导代班、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值班的24小时职守制度,及时向各单位报送灾情信息,每月组织开展地灾灾情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下月地灾发育趋势进行会商。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地灾防治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四是不断提高基层地灾防治能力。积极推动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目前全国建成432个高标准“十有县”。加强应急演练和宣传,开展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全年各省共组织开展2.4万次应急演练,累计有228万人次参加,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共培训279万余人。五是不断加大对基层地灾资金支持力度。六是积极应对鲁甸等地震,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帮助灾区开展灾害隐患排查、临时安置点选址及地质安全评估等。

  展望2015年,中国经济逐渐适应新常态,发展动力切换与全面深化改革协调推进,将给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调整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两条主线,积极主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提高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质量效益为核心,不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势必成为国土资源管理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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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与征房地产税有多大关系?

2022-08-01

去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无疑,这将对我国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管理发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包括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但是,倘若有人以为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前提,进而税务机关就可以根据每个纳税人在全国各地拥有房地产的总量统一征收房地产税,恐怕难以成立。

再进一步讲,有些人主张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核实房地产所有者在全国不同地区持有房地产的情况,以便汇总计算其持有的房地产总量,然后按照累进税率或者其他累进方法(如第一套住宅免税,从第二套或者第三套住宅开始征税)征收房地产税,调节收入、财富分配。这种主张貌似有一定道理,从技术上看也不太难,但是违背了税收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各国征收房地产税的通行做法,因而并不可行。

从房地产登记管理和房地产税征收的实际情况看,在国务院发布上述条例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先后公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等涉及房地产的法律,其中都有关于房地产登记的规定,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因而多年来税务机关征收房地产税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实际征收工作也是正常运行的。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我国2013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分别为1581.5亿元和1718.8亿元,分别占当年我国税收总额的1.4%和1.5%。

从房地产税的基本原理和各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实践看,因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坐落在固定的地点,其所有者、使用者可以直接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治安、教育等多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故房地产税通常被各国列为地方税,我国也不例外。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房地产税由房地产所在地政府所属的税务机关征收,不能跨地区征收。且不说北京市的税务机关不能对本市居民在我国外省市持有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就是北京市西城区的税务机关,也不能对本区居民在东城、密云等区、县境内持有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

还应注意的是,房地产税不同于调节收入分配的所得税和调节财富分配的遗产税,其征税对象是单位、个人缴纳所得税以后的收入形成的财产,不能按照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的方法征税。

目前,各国鲜见按照纳税人在本国境内各地房地产合计数和累进税率征收房地产税的做法,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史上似乎也没有这种做法,对本国纳税人在境外持有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当然,通过上述不动产登记制度了解个人持有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开展某些研究工作,核查某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房地产,或许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妨提请统计、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考虑,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建、审计、国资委、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也可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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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地价监测显示一季度全国地价增速放缓

2022-07-14

国土部对105个主要城市的地价监测显示

  一季度全国地价增速放缓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王浩、高云才)4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公布了2014年及2015年第一季度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成果。对105个主要城市的地价监测显示,2014年,全国综合地价同比增速微幅放缓,商服、住宅地价同比增速回落明显,工业地价同比增速上扬。在2014年全年土地市场整体量跌价缓、年末回升的背景下,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增速放缓。

  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地价稳中略升,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地价环比增速为0.55%,较上一季度下降了0.39个百分点。分用途来看,商服地价环比增速微升,较上一季度上升0.23个百分点,为0.62%;住宅、工业地价环比增速回落,环比增速依次为0.53%、0.54%,分别较上一季度下降0.16、0.91个百分点。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认为,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结构调整和节日因素等共同影响下,经济增速放缓;流动性宽松预期加大,但政策作用存在时滞性,多重因素决定了一季度地价环比增速未能延续上一年末的回升态势,出现小幅回落。

  “从住宅地价看,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但新政效应在本季度尚未显化,市场延续前期观望情绪。从工业地价看,2014年部分城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调整的刺激作用逐步消释,工业地价涨幅回落。”赵松说。

  从城市类型看,一季度,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各用途地价水平、环比和同比增速均明显高于全国及二、三线城市平均水平;二线城市仅商服地价环比加速上升;三线城市各用途地价环比、同比增速均回落。

  从一季度情况看,各用途地价走势的分化在同类城市内部相对更为明显,地价涨跌各异,土地市场的差异化范围有所扩大。赵松表示,二季度,中央和地方或将加力“稳增长”政策,对冲下行风险,货币环境进一步宽松的预期加强。在一季度利好政策的综合作用下,土地市场成交量或将回升,需求放大。但不同城市土地市场表现和政策实施细则均将出现明显分化,预计二季度,供需紧张的热点城市供需热度有可能回升,地价涨幅略有扩大,存量规模较大、需求支撑不足的城市地价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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